为规范执法行为,营造生态环境领域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从防控机制入手,紧盯双随机抽查,从源头发起监督,正本以清源。
事前监督。督促驻在单位建立了共计16项检查事项的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将具有环境监察证、行政执法证资格的执法人员共计71名全部录入平台,做到靶向发力,提高监管工作精准性、针对性。
过程监管。推动驻在单位运用信息技术,完善随机“摇号”程序,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同时通过现场检查、询问了解、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会同驻在单位对6家企业开展了联合检查工作,实现责任可追溯,确保执法检查公开公正。
事后核验。对环境监察执法结果展开随机抽查,建立正面清单,今年以来,组织协调驻在单位根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检查帮扶企业800余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4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