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汛以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以汛期水环境监管为切入点,紧盯防范汛期群众饮用水质量变化,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水环境安全。
监督加强水环境安全排查。采取列席专题会议、参加现场督查等方式,督促驻在单位认真履行水环境安全监管职责,围绕“一废一库一品一重”,即危险废物、尾矿库、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畜禽养殖企业、水产养殖尾水、船舶码头、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涉河湖建设项目施工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要求相关部门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摸排,列出问题清单,挂图作战,彻底整改。重点围绕群众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安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已排查整改环境安全风险隐患53处。
监督强化水环境安全监测。紧盯驻在单位职能定位,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做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实现雨情、水情、汛情、水质等信息共享。全程参与防汛工作,利用开会时机,提醒相关部门要加强水环境监测,提前编制汛期水质预警监测实施方案,通过定期调度,抽取检测报告,检查开展汛情预警监测情况,有针对性抽查动态调整监测频次,督促及时掌握水质异常波动断面,实施溯源排查和管控措施。
监督做好环境应急处置准备。督促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制度,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率先带班,实行全天候值班,要求全体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严阵以待,随时准备赶赴现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会同驻在单位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运行机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演习演练,参与安庆石化危化品码头船舶溢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监督。督促加强在线监控巡视调度,指导39家企业完善环保管理措施,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