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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持续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

发布时间:2024-07-11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充分发挥监督“探头”“前哨”作用,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紧盯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加强监督,持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建立完善内控制度。从议事规则、请示报告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明确工作权限和方式,落实重要会议参加列席机制,督促指导监督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梳理细化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制定工作规则及集体决策等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各单位在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前充分酝酿沟通,至少提前1天向纪检监察组进行报备。

参加列席重要会议。参加或列席归口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党组会议、党风廉政专题会等,落实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规定动作”,重点监督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是否落实到位、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干部任免是否按照程序办理等,及时发现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压实监督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检查决策执行关键环节、推进时间进度、执行效果等情况,及时掌握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违规问题“说不”、对存疑事项“叫停”,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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