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发布 > 案件追踪 > 详细内容

安庆市老峰供销合作社原主任、安庆市龙泽供销社原副主任(法定代表人)严丰收受审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宜秀区纪委监委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7月26日上午,宜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庆市老峰供销合作社原主任、安庆市龙泽供销社原副主任(法定代表人)严丰收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3年,被告人严丰收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构工作事由违规报销个人消费或虚开发票等方式,非法侵占安庆市龙泽供销社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52.4万余元,其个人获得44.9万余元;非法侵占安庆市老峰供销合作社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31.7万余元,其个人获得24.1万余元;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安庆市老峰供销合作社集体资金20万元借给他人用于生产经营。

庭审中,严丰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不持异议。在最后陈述阶段,严丰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宜秀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共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国安徽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东辅2楼 邮编:246005
    备案号:皖ICP备1000606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