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宜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庆市老峰供销合作社原副主任姚亮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至2023年,被告人姚亮伙同他人(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构工作事由违规报销个人消费或虚开发票等方式,非法侵占安庆市老峰供销合作社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31.7万余元,其个人获得7.6万余元;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安庆市老峰供销合作社集体资金20万元借给他人用于生产经营。
庭审中,姚亮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不持异议。在最后陈述阶段,姚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宜秀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共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