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庆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天柱山风景名胜区党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2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天柱山风景名胜区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天柱山风景名胜区党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天柱山风景名胜区党委召开整改专题会议7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9次,并到市委巡察办汇报7次,与市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天柱山风景名胜区党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两个责任”担当缺失,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个别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干部人事政策等方面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具体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号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天柱山风景名胜区党委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对现有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现已完成共18项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其中新制订制度12项,修改制度6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安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严不实
(1)针对未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研讨次数少的问题
一是出台了风景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已制订并下发了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共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三是理论学习研讨与景区工作进一步融合,全年共开展专题研讨4次,确保学习入脑入心。
2.党委领导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1)针对以主任办公会议代替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以管委会名义印发领导分工、制度规则等文件问题
一是党委班子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严格落实《中共天柱山风景名胜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天柱山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天柱山风景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是2021年元月份以来,风景区大额资金支付和项目安排等重大事项均提交党委会研究。
3.意识形态工作较为薄弱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较为薄弱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认识,调整了风景区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了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天柱山风景区党委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安排、组织研讨。二是严格执行。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风景区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扩大宣传阵地。天柱山官网设立党建专栏,天柱山官方微信和官方微博菜单栏设立党建之窗,加大意识形态工作报道密度,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警示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动态,做到两微一端全覆盖。
4.体制机制改革相对滞后
(1)针对体制机制改革相对滞后问题
一是争取潜山市重视与支持,积极推进天柱山风景区、旅游度假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天柱山旅游上市进程,并定期予以调度、协调推进。二是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两区”融合改革方案和“三定”方案。三是已成立天柱山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和旅游公司改制工作组,负责改革改制的日常工作。四是旅游公司股份制改造正在有序推进,上市主体安徽天柱山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份完成工商注册,正式挂牌运营。
5.引领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1)针对主峰景区游客量未达目标问题
一是编制了《天柱山旅游五年营销推广战略策划书》。二是制定了《2021年度天柱山景区市场营销工作方案》,明确了营销工作任务,建立了“公司班子成员+责任人+营销员”的包保责任制。三是主动融入长三角,积极开拓客源市场。2021年度,天柱山接待游客197万人次,其中天柱山主景区入园人数55.69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7.1%,较上年度同期增长27.7%。
(2)针对旅游公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一是旅游公司改革上市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天柱山旅游IPO及一体化转型综合方案》,将剥离旅游公司相关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新设立天柱山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天柱山旅游上市的主体。同时,对旅游公司进行市场化改造,将旅游公司从天柱山景区开发、建设和融资的平台转型为综合性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二是强化宣传营销,在疫情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的情况下,积极对接市场,2021年度仍实现天柱山主景区入园人数较2020年度同期增长27.7%,旅游公司营业收入较2020年度增长122.58%,较历史最好年份2018年度增长53.25%。
(3)针对旅游公司负债偏高,融资结构不合理问题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债、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解决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费用,减少了项目建设负债。二是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2020年底申请并获批省农行中长期贷款,完成融资租赁债务置换,优化了负债结构,减少了财务费用支出。
6.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尚有差距
(1)针对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屡禁不止,景区内居民自建农家乐生态环境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巡查和宣传工作,严格审批建设项目。结合“植树节”“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及风景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查、景区综合执法大队春季旅游环境整治“亮剑行动”、夏季“提质行动”、林长制落实等开展植树造林、森林防火防虫、违建查处、打击偷盗树木、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等工作,全面保护景区自然生态系统;通过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二是取消潜水河研学旅游项目工作。变更房屋用途,将房屋租给潜水河国家湿地公园、安徽龙盈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既充分考虑环境和水源地的保护,又发挥了闲置资产的作用。三是对天柱山风景区内农家乐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天柱山管委会建设土地环保局与景区综合执法大队共摸排、登记景区内农家乐150家,其中147家厨余垃圾由村级垃圾站统一处理,3家由景区环卫队处理,94家建有化粪池对污水进行处理,21家污水进入城镇管网,35家污水进入茶庄污水处理厂。天管会职能机构进一步加大监管、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景区居民和相关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这片绿水青山。
7.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1)针对天柱山停车场(一期)、天柱山庄升级改造、龙潭河景区开发等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问题
一是天柱山停车场(一期)已全面投入使用。二是天柱山庄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其中天柱山庄石头房已改造成“丹青居”山宿,于2021年9月份营业。三是龙潭河景区开发工作有序开展。项目区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货运索道架设工作基本结束,安置区回迁房全部封顶,边坡防护工程建成使用,污水处理站、余河集中供水工程开工建设,索道下站服务区工程及索道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完成编制,东关栈道完成招标,天龙隧道规划选址方案通过省林业局专家组现场论证,索道上、下站房及下站服务区用地预审等手续上报待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针对旅游环境不够优化问题
一是强力整治旅游乱象,旅游环境进一步优化。制定《天柱山风景区个体饭店农家乐服务从业人员暂行管理规范》,并加强宣传力度,规范经营行为。2021年3月25日至5月10日,开展了天柱山春季旅游环境整治“亮剑行动”,共开展专项行动7次。与市监部门联合查处小摊小贩违规经营行为;景区交巡警中队开展常态化巡逻,全天候管控景区追车揽客等行为,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立案3台次;纠正景区违章停车24台次,查处景区内违规运送木材车辆3台次;景区执法大队依法查处景区违章建设行为6起,拆除旅游公路沿线有碍观瞻的商业广告牌10块,处理涉旅案件21起,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景区被盗松树16棵,景区内旅游乱象得到了有效治理。为了实现长久治理,2021年12月2日挂牌成立了景区派出所。二是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2021年2月9日通过相关部门对地质公园博物馆消防工程组织的验收。同时对景区内110余家民宿进行了安全排查;对龙窝索道、魔幻森林、天柱峡谷等重点景区进行专项治安消防隐患检查;2021年景区急救站、安委办为游客共实施紧急救援、紧急医疗救护、快速出诊182人次,确保了景区旅游安全有序。三是紧盯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做到防控常态化。对门式测温仪进行了更换。2021年天柱山风景区正式启用新的疫情防控闸机(自动检测体温、校验健康码、侦测口罩佩戴、实名信息登记等功能于一体的畅行系统),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为游客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四是积极争创省市放心消费单位,优化旅游环境。旅游公司按照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工作要求,围绕“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放心,完善工作机制,树品牌、提品质,创建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天柱山旅游公司被省消保委认定为“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大龙窝索道分公司被安庆市消保委认定为“安庆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21年天柱山旅游公司荣获第五届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9.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规范
(1)针对公务接待和工作餐开支较大的问题
一是近年来,景区项目申报、市场营销、活动策划、招商引资等涉及的公务接待较多。因旅游工作具有特殊性,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景区实行全员上岗,并安排大量武警、公安、运管、市监、医护等人员到景区一线值班,因此节假日工作餐费用较大。近年来,景区创建等工作任务较重(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明创建网格化巡查、疫情防控、省政府质量奖等),安排了大量人员加班值班,工作餐费用有所增加。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执行。制定并完善了《天柱山管委会接待制度》《天柱山管委会工作用餐制度》《天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后勤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公务接待严格按规定执行,2021年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近5%。
(2)针对会议费支出附件不全问题
一是经调查核实,经办人员结算时没有按规定出具会议费用证明材料,财务人员对票据审核不严。二是整改纠正。对相关会议费支出,按要求补充召开会议的通知、酒店结算清单。三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出台《天柱山管委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在职工学习会上进行了专题解读与学习,确保费用报销严格按规操作,手续齐全,程序合规。四是对2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3)针对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
一是经调查核实,相关出差均属公务出差,但存在报销手续不全、先出差后补手续或部分用餐超过当日标准问题。二是整改纠正。责成相关出差人员补齐相关手续,对出差费用中用餐超过当日标准的费用予以清退。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在机关职工月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了《潜山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管委会机关、旅游公司均已出台《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差旅费标准、报销流程等。按照相关规定从严梳理巡察以来的账目和凭证附件,未发现手续不完备,程序不合规等问题。四是对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10.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
(1)针对执行《合同法》不严谨问题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修订《〈安徽天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办法〉补充办法》,严格工程勘察、设计、预算、项目工程合同审核等流程管理,依法签订合同。二是严格工程验收、决算和审计。三是对1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2)针对履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有差距问题
一是经调查核实,相关经办人员对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政策理解有偏差,履行相关程序不够到位。二是立行立改,严格落实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三是对1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3)针对公交车身广告投放项目邀请招标报价问题
一是经调查核实,武汉双层巴士车身广告资源渠道来源单一,属独家代理。二是完善修订《〈安徽天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办法〉补充办法》,并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三是对1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4)针对小型基建维修项目实施程序不合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安徽天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办法〉补充办法》,细化了项目备选库管理、工程变更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及工程咨询考核等条款,并严格执行。二是对2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5)针对执行项目预(决)算管理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定期组织项目管理人员集体学习相关业务和法律法规,增强规矩意识,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安徽天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办法〉补充办法》,并举一反三,对前期竣工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这些项目均经过了相关部门审计。三是对1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11.公车日常管理存在漏洞
(1)针对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车申请单上未见领导审批问题
一是经调查核实,时任办公室主任未在租车审批单上签字审批,现已整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改革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车行为。三是出台了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车制度,规范用车行为和报销流程。确因工作需要,申请用车的部门,按照车辆租赁流程,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负责平台管理的人员在网上申请,平台审核派车,平台可监管用车全过程,直至用车结束,用车费用由平台根据相关标准统一结算。
(2)针对车辆维修保养不规范问题
一是经调查核实,车辆报修程序履行不规范。二是出台了《后勤接待管理办法》(包括公车维修管理制度),规范了公车维修行为和费用报销流程。二是2020年1月份市机关事务中心为管委会配备了平台车辆1台,在市机关事务中心定点的维修厂维修,管委会办公室配合市机关事务中心管理车辆日常运营。三是对2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3)针对公车未全面实施加油卡制度问题
一是2020年1月份市机关事务中心为管委会配备了平台车辆1台,车辆配备专门的加油卡,管委会办公室配合市机关事务中心管理车辆日常运营。二是下属企事业单位所属车辆全面实施了加油卡制度,并指定专人管理。三是对1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2.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针对警示教育联系实际不紧密问题
一是将近年来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按规通报,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廉政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
(2)针对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天柱山风景区问责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二是2021年3月份以来,纪监工委、旅游公司督查办对下属单位开展明察暗访23次,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
13.纪监工委监督力量薄弱
(1)针对纪检监察机构力量不足问题
一是在安庆市委、潜山市委关心和支持下,2020年12月份,潜山市委已为风景区纪检监察工委配备一名副书记,充实风景区纪检监察干部力量。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监管,根据潜山市纪委监委相关文件要求,为旅游公司配备专职纪检委员和纪检专干,扩充风景区纪检队伍。三是落实“三转”要求,调整工作分工。纪检监察工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分管党建工作,不再分管地质公园管理中心、天柱山林场和宣传信息中心,确保纪检干部聚焦主责主业。
(2)针对办理案件不细致的问题
一是对巡察指出的两份材料打印错误已进行了订正,并全面梳理,举一反三,对其他案卷中不规范之处进行了修正。二是对1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14.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针对个别党支部2017年度支委会召开次数不足的问题
一是建立并严格落实风景区党委书记及党委委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三是对2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2)针对双重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立行立改,风景区党委领导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带头并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3)针对2017年个别支部将组织生活会记录为民主生活会的问题
一是经调查核实,2017年个别支部将组织生活会记录为民主生活会系党务干部业务水平不高造成。二是2021年3月份,风景区党委组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评估工作,并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党建工作专项检查。三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15.人员队伍较庞大,管理不够规范
(1)针对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党委班子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修订完善并印发《天柱山风景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共天柱山风景名胜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天柱山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职称评定、工资薪酬、人事任免等事项必须提交党委会研究。促进了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针对聘用人员工资按事业编制核定,劳务派遣员工既有合同规定的薪资,又享受单位绩效考核奖励的问题
一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二是2021年5月份,由管委会党群办牵头,对聘用和劳务派遣人员薪资和绩效考核奖励发放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聘用人员、劳务派遣员工按合同规定核发薪资,不享受单位绩效考核奖励。三是召开党委会,对聘用人员管理问题进行了专题调度,明确了机关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借调人员工资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等问题。
16.干部队伍建设不力
(1)针对干部培养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风景区党委积极向市委组织部门沟通争取,将天管会干部配备到位,加大了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二是加大党员干部培养力度,新考察提拔科级干部10名,新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名,干事创业活力进一步彰显。
(2)针对人才队伍结构不优问题
一是将人才队伍建设列入风景区“十四五”规划。二是加大了风景区各级干部职工专业素质培训力度。2021年4月份,由风景区领导带队,组织30名干部骨干到浙江大学参加潜山市文旅管理人员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
17.巡视、审计整改工作不够有力
(1)针对2017年省委巡视潜山时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立行立改,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党委班子6人深入基层调研,和分管领域相关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16人次,广泛听取并收集各方面对党委班子意见建议10条,梳理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17个,并对标巡察整改,从4个方面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48条。
(2)针对未能监督旅游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名监事会职工代表,并及时制订、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
一是经调查核实,2019年12月31日,旅游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按程序选举产生了2名职工监事,并及时进行了工商登记,但旅游公司工会未向管委会履行书面报备手续。二是按照要求,2021年5月旅游公司工会已按规补充履行了1名职工董事、2名职工监事报备程序。三是出台《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风景区各项工作上台阶,实现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8932218,邮政地址:潜山市梅城镇天柱山路112号天柱山管委会;电子邮箱:3122354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