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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严把“三关” 全程监督 切实加强各类评审项目的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28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今年以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将各综合监督单位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的评审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明评审纪律,确保了各项评审工作公正、公平。

提前介入,严防漏洞。在项目评审工作方案起草时提前介入,对评审程序、评审经费等依照相关政策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评审工作不偏移政策规定。项目评审委员的产生实行抽签,在纪检监察组人员监督下,由该项工作人员按应选评委数120%的比例随机抽出,然后按抽出先后顺序,当场给专家打电话。出现专家因故不能参加时,从多抽的20%人员中顺延产生。

全程参与,突出监督。要求评委评审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为参评事项打招呼;不得违反回避制度,如有直系亲属参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向外泄露自己评委身份;在评审结果公示之前,不得泄露评选结果以及评选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停止本次评审资格,其评审作品结果无效。若相关作品已经专家组通过,取消相关作品获奖资格。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视情按规定予以追责。

严肃纪律,发挥震慑。纪检监察组在参与监督过程中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求评审工作“三个到位”:工作状态到位、责任担当到位、评审效益到位,而不越位、不缺位;从严强调纪律,不准违反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对“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胆大妄为私自更改评议结果、游说说情、打击报复、通风报信”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执纪。

截至今年底,纪检监察组先后对第九届黄梅戏艺术、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的奖补资金项目、市文明办组织开展的“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市委网信办有关项目资金评审、市文旅局及其下属单位有关项目或资金监督以及4个综合监督单位各类职称评审等工作进行了评审监督,较好地保证了此类活动公平有序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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