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部门信息 > 详细内容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压实监管部门主体责任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10-13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近年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能,压实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主体责任,着力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助力营造政府采购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取得实效。近日,安庆市财政局在以“强化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16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上,荣获“2020-2021年度政府采购先进监管机构”荣誉称号。

健全监管机制,规范采购程序。主动参与市财政局制定印发《安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服务企业发展的通知》,从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调剂政府采购预算、及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加快支付政府采购资金、严格结转采购结余资金五个环节入手,全面规范我市各级政府采购程序。

压实主体责任,提升监管质效。督促市财政局及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政府采购监管力量,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机制,依法履行本地区政府采购监管职责;配合市财政局督促各预算单位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和各环节工作执行标准,逐步完善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履行好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标准,强化采购人履约验收主体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做好交付验收工作,确保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益。

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督促市财政局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双招双引”十条措施。从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建立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加大政采贷融资支持力度五个方面综合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强化措施应用,切实增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获得感。(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国安徽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东辅2楼 邮编:246005
    备案号:皖ICP备1000606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