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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6-09-06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一、市干休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市干休所违规给职工发放津补贴等款物、支付燃气开户费等合计74.294287万元,违规给军休干部及遗属发放补助及支付燃气开户费合计37.927万元。2016年7月,市干休所党支部书记、所长陈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副所长许惠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出纳王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等款物收缴市财政。

二、岳西县住房保障办副主任朱成明坐收坐支等问题。2010年至2015年,朱成明在兼任岳西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经理期间,未经集体研究,坐收坐支公司房屋租金、利息收入183.144857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工资、福利和补贴等。同时查明,朱成明还存在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重复领取福利和补贴等其他问题。2016年6月,朱成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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