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岳西县纪委监委对岳西县菖蒲镇撞钟村党总支原书记蒋志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蒋志才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公款购买礼品;违反廉洁纪律,伙同他人承揽本村工程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项目资金用于账外开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政资金。
蒋志才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岳西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蒋志才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岳西县纪委监委)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