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网宿松县供电公司纪委、宿松县监委对安庆恒通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宿松县分公司工作人员朱寿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寿山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在担任宿松县汇口镇张月村村干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账外资金支付村级招待费、烟酒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兼职取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和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朱寿山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宿松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寿山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庆恒通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宿松县分公司按程序解除其劳动合同;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宿松县纪委监委、国网宿松县供电公司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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