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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查方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6-02-05   来源:太湖县纪委监委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日前,经中共太湖县委批准,太湖县纪委监委对太湖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查方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查方军丧失理想信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变相公款旅游,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用于购买烟酒及发放补助;丧失廉洁底线,违规借贷谋利,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单位违规接待费用;授意他人套取资金用于解决公务包车支出;追求低级趣味,长期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

查方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查方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太湖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太湖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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