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胜利召开,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参加会风会纪监督工作。按照大会部署和要求,纪检监察组围绕三个重点开展监督工作,多渠道多方位督促参会代表及工作人员严守会议纪律要求,树立市人大代表良好形象,为会议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明确督察职责。为保证此次大会纪律严明,大会秘书处成立了会风会纪组督察组,抽调市纪委监委及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参加监督工作。纪检监察组承担了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督察方案,明确督察职责、督查内容以及相关工作要求,重点督查参会代表遵守政治纪律、会议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情况。要求各县(市)区代表团成立会风会纪监督组,对本团代表参会情况进行监督。
细化监督措施。开展宣传教育,制做会风会纪“十不准”宣传牌,分别在大会会场、代表驻地放置;印制会风会纪温馨提示卡,发放给各位代表;会议期间每天给各位代表发送会风会纪提示短信;在会场、驻地公布监督举报举报电话。督促会议采取电子计票方式进行选举工作、市内列席代表不安排住宿、代表步行从驻地进入会场等方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
强化现场督查。对全体代表会议、代表团会议会场进行巡查,提醒代表不得长时间在场外逗留,不得在会场接听电话等。每晚对代表住宿情况进行抽查,对不在驻地的人员,责令其说明原因。对会议用车进行进行监督,提醒后勤保障组及驾驶员遵守会议用车规定,不得私自将车辆用于会议以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