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在工作中形成合力,有力推动三个综合监督单位政治生态不断向好。
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夯实主体责任。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牛鼻子”,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及基层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完善两级责任体系。督促综合监督单位紧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意见和市纪委专责监督意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问责唤醒主体责任意识。由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同综合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对其“一岗双责”进行监督提醒;由综合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同其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督促其履行好主体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督促指导综合监督单位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通过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等不同形式,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覆盖,真正压实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在工作融入中强化监督。强化《关于建立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试行)》这个文件的执行力,严格执行重要会议、事项报备等联系机制,不断强化在“在参与中监督,在融入中履职”,强力主动融入派驻部门中心工作,积极参加或列席派驻部门重要会议,重点突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了解全局,把握重点。创新实施“驻点办公”工作模式,坚持组长坐阵驻在单位,其它两位同志分别不定期到其它两个综合监督单位驻点办公,真正实现“沉贴融”式监督。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全程参与综合监督单位年度考核、干部提拔考察等,对三个综合监督单位干部考察人选出具廉洁自律情况意见或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复函。严格执行干部出国境、婚丧喜庆等重要事项“双报备”制度,对少数干部没有及时报备的责令严肃补报,并予以批评教育。
持续在加强沟通协调配合上下功夫。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建立交流沟通机制,着力加强与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组织、组织人事部门交流,既分工负责,又协同配合,与机关纪委书记或者总支纪委委员经常在一起座谈商讨工作,对工作在认识和理解上存在差异、对一些问题存在不同看法经常座谈交流统一思想,共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持续形成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