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交叉、联合办案13次,督导、协助乡镇监察办办结问题线索27个……基本实现乡镇问题线索零暂存、调查审查无超期、办理质量高提升的目标要求。”这是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组建监察协作组一个多月以来交出的成绩单。
今年1月,兴国县监委根据地域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毗邻相近、方便工作的原则,按照“1+1+X”模式(即各监察协作组分别由一名监委委员担任组长、一个纪检监察室和三至四个乡镇监察办组成),分片区组建7个监察协作组对全县25个乡镇进行监察力量组合,一体推进县乡监察全覆盖,提升乡镇监察能力。
“第五监察协作组为我镇监察办解决了监督力量不足、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和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等问题。这既提升了我们全面监督的能力,又提振了我们从严监督的信心。”该县良村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胡开梅深有感触。
据了解,监察协作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有:负责统筹安排片区内乡镇问题线索处置;组织本组人员对片区内重要案件、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交叉、联合查办或提级查办;对片区内重要案件进行督办、指导;对片区内乡镇在查办案件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予以调度协调解决。
“为确保县乡监察职能协同高效,我们还建立了监察协作组工作例会和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各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辖区内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分析、研判并处置重要问题线索。监察协作组还要每季度向县监委专题报告一次工作,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紧急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珉介绍。(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罗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