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启动以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坚持高位推动、多措并举,对照整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督促市财政局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监管。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强化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先后督促并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落实部门职责的通知》和《关于财政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的通知》,要求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加强预算约束、强化扶贫项目管理。同时要求派驻各县(市)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进一步压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资金使用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对近三年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认真开展梳理,密切协调联动,畅通反映渠道,落实周报制度,强化监督执纪,促进脱贫攻坚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加强全程管理。督促市财政局出台了《安庆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构建覆盖预算安排、资金下达、拨付使用、项目实施、公示公开、绩效评价全过程的管理机制,规范资金使用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每个环节实施有据可依、有痕可查。
确保使用精准。针对巡视巡察问题,督促市财政局制定了《中央、省和市级专项扶贫资金“负面清单”》,深入一线摸排,掌握各县(市)区一线真实情况,做的有的放矢,明确中央、省和市级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确保各级扶贫资金精准使用。
开展专项检查。与市财政局成立联合专项检查组,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阶段性目标,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投入规模及使用范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对项目资金安排不精准、支付进度缓慢、项目资料不完善等问题,下达整改通报和整改通知,限时完成整改。
加强动态监控。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从健全组织、完善内部工作机制、落实层级责任三方面入手,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全程动态监控,确保扶贫专项资金安全。(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