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纪委监委高度关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把关口、强化管理、优化制度,认真做好“三个坚持”,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坚持立规选人。落实“两为主”要求,规范纪检干部选人用人程序和准入条件。牵头对拟入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考察,全面掌握现实表现,突出政治定位,严把“入口关”。加强入职培训,提升人岗匹配度,努力实现及时上岗与有效履职有机衔接。
坚持活动牵引。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在纪检系统广泛开展集体联学、轮流领学、常态自学等活动。探索建立乡镇4个纪律审查协作区、派驻机构5个执纪监督协作片区。今年以来,组织基层纪检干部集中培训、跟班办案285人次,推荐参加省、市纪委业务培训、跟班办案16人次。
坚持制度保障。出台《县纪委监委机关管理制度及规程》《太湖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内部监管,进一步改作风、提效率,严防“灯下黑”。印发《关于乡镇纪委和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职考核办法(试行)》,通过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有效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