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密切纪检监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报市委批准,决定向全市公开选聘20名党风党纪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关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具备履行监督职责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处事公道,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记录,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四)身体健康,年龄30至55周岁(截至2017年10月1日)。
(五)受聘人员须以安庆市区(含三区及经开区)为常住地,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每年参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工作职责
反映社会各界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办理纪检监察机关委托的有关事项;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两员”聘任期每届三年。
三、选聘名额
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共20名。
四、选聘方式
选聘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网络报名两种方式。个人报名可在安庆市纪检监察网站下载并填写《安庆市党风政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报名表》,并上传个人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电子版。经初审合格者,持以上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市纪委办公室登记。单位推荐者应填写《安庆市党风政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报名表》,单位加盖印章后直接寄送市纪委办公室。正式聘任者,将由市纪委监察局颁发聘任证书,原聘任党风政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自动解聘。
五、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报名邮箱:41177511@qq.com,联系电话:5702059,5702018
特此公告。
中共安庆市纪委
安庆市监察局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