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日常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多措并举,敢于亮剑,有力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加强日常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日常宣传教育,不定期向各综合监督单位发放和传达学习资料,督促提醒各单位组织学习。通过列席会议、参加支部学习等方式传达重要会议、讲话精神,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联合驻在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刮骨疗毒 镜鉴正己》,累计达300人次。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压实主体责任。紧紧牵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5家综合监督单位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实际落到实处。紧紧盯住各综合监督单位机关,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监督做细做实。全年共督促各单位认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11次,累计排查廉政风险点201个,落实防控措施267条。
加强“三重一大”监督。坚持把各综合监督单位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内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认真研究各项上会议题,做好事前把控,并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年共参加“三重一大”会议94次,提出监督意见建议16条,涉及“三重一大”占比100%;听取班子管党治党责任汇报6次,与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就党风廉政建设交换意见建议10余次;督促市文联出台《文艺采风创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加强第十届黄梅戏艺术节及各类项目评审(招标)、竞赛活动监督。对第十届黄梅戏艺术节、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全市政工职称评审 “理耀安庆”第一届微宣讲竞赛、国庆75周年主题诗文朗诵比赛、项目资金评审以及各综合监督单位的招投标等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较好地保证了这些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艺术节期间,纪检监察组坚持靠前监督,提前准备,积极参加艺术节主任办公会议及相关招标项目的监督,严格把关各项开支,否决不合理开支1项。
加强监督,敢于亮剑。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行检查,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扼杀在摇篮里,切实做到正风肃纪。全年共出具廉政鉴定意见93人次,办理问题线索3件,办结3件;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