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工作已于近日全部完成。
2月24日至3月3日,市委15个巡察组分别向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及10个县(市、区)公安(分)局和检察院,市教体局、市第一中学、市第二中学、市石化一中、安庆工业学校、市第四中学、市第七中学、市第九中学、市田家炳中学、安庆开放大学、市特殊教育学校、桐城中学,桐城市青草镇、新渡镇、双港镇等37家被巡察单位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反馈了巡察情况。相关市领导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有关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均作了表态发言。
反馈严肃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够经常、不够深入,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守护群众安宁、助力平安建设有不足;有的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管控不够严,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有的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有的巡视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得不实,整改不彻底、长效机制不健全等。市委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四个维度”要求,把巡察新发现问题和以往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统筹起来一体推进,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要深化成果运用,对本轮巡察发现的系统性、典型性问题,督促推动有关职能部门系统治理、集成整改,切实增强以巡促改促建促治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