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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任务分工宣布

发布时间:2024-09-06 发布者:市委巡察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9月5日下午,全市巡视巡察整改推进暨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宣布了第八轮巡察任务分工。

经市委同意,第八轮派出15个巡察组对3个市直单位、11个重点学校,以及3个高配乡镇开展常规巡察;对各县(市、区)检察院、公安局(分局)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各巡察组于9月11日前完成进驻,提级交叉巡察组于11月20日前撤点,市本级巡察组于12月15日前撤点。巡察任务分工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市教体局、市第一中学、市第九中学。

市委第二巡察组:市公安局、安庆开放大学、市特殊教育学校。

市委第三巡察组:市检察院、安庆工业学校、市石化一中。

市委第四巡察组:市第二中学、市第四中学、市第七中学、市田家炳中学。

市委第五巡察组:桐城中学、桐城市新渡镇、双港镇、青草镇。

市委第六巡察组:桐城市检察院、公安局。

市委第七巡察组:怀宁县检察院、公安局。

市委第八巡察组:潜山市检察院、公安局。

市委第九巡察组:岳西县检察院、公安局。

市委第十巡察组:太湖县检察院、公安局。

市委第十一巡察组:望江县检察院、公安局。

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宿松县检察院、公安局。

市委第十三巡察组:迎江区检察院、迎江公安分局。

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大观区检察院、大观公安分局。

市委第十五巡察组:宜秀区检察院、宜秀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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