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发布 > 党纪政务处分 > 详细内容

宿松县千岭乡毛坝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树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宿松县纪委监委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日前,经中共宿松县委批准,宿松县纪委监委对宿松县千岭乡毛坝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树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树星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小金库款项支付餐费、烟酒费,违规发放津补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向从事公务人员赠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在承接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个人或伙同他人侵占集体资金,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李树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职务侵占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宿松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树星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宿松县纪委监委)


主办:中国共产党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中国安徽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东辅2楼 邮编:246005
    备案号:皖ICP备10006060号-1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
技术支持:安庆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