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岳西县委批准,岳西县纪委监委对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吴晓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晓白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和消费卡,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其个人费用;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相关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承建企业漏缴税款;甘于被“围猎”,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验收、结算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拨付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吴晓白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岳西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岳西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晓白开除党籍处分;由岳西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岳西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