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通过列席会议、现场监督、廉政审查等形式,对市中级人民法院9名科级领导干部的选任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进、全流程式监督,为市中级法院干部选任工作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正确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注重将监督关口前移,督促院党组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选任9名科级领导干部从酝酿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到党组会讨论决定等重点工作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督促院组织人事部门从严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全面了解拟选任干部人选的政治立场、日常品行、工作实绩表现等情况,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严格过程监督,跟进程序到位。加强对选任工作全过程监督,通过列席或参加驻在单位党组会、院务会,督促驻在单位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程序要求,规范选人用人组织程序,严防暗箱操作、临时动议、突击提拔等违规违纪情形发生。今年以来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递补员额法官、职级晋升、评选评优等组织人事议题党组会及推荐谈话共计20余次,充分发挥程序监督的把关作用,提高驻在单位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
廉政把关监督,严格任前公示。把好廉政意见审核关,查阅拟选任干部人选的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详细了解个人情况、社会关系及家庭情况,参与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谈话,了解日常工作实绩和具体表现,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客观公正评价出具廉政意见回复,今年以来出具各类廉政意见回复22批93人次。督促驻在单位从严执行任前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和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拓宽干部和群众监督渠道,加强与院党组、政治部等沟通,了解受理检举举报情况,严防“带病提拔”等用人不正之风情形发生。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会同驻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拟提拔使用干部及时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督促新任职干部规范履职、廉洁用权,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做实做细选人用人教育管理“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