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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强化教育管理 规范党员网络行为

发布时间:2024-08-06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督促市人大机关党组不断提升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依法依规用网管网,近日,市人大机关党组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对维护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作出工作部署,积极营造市人大机关健康向上、正气充盈的网络环境。

落实工作责任制。市人大机关党组承担机关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机关门户网站、机关在职人员工作微信群日常管理。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会同机关纪委对机关各工作机构及全体党员和工作人员的日常网络行为进行监督。

规范网络行为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市人大机关网站的日常管理,机关各工作机构发布信息严格执行“三审制”,发布信息的审核表存档备查。机关在职人员工作微信群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担任群主进行管理,强化日常党员网络行为教育,制止发布违规违纪违法信息,培育良好网络习惯。

强化监督检查。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会同机关纪委加强对机关党员网络行为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督促市人大机关党组切实加强管理,开展党员依规依法上网用网的常态化教育,将党员网络行为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对机关党员违反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的,根据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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