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市纪委监委“清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开展以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照要求,围绕市检察院涉企案件办理、企业合规检察监督等工作,强化监督举措,全力推动“检察护企”行动进企惠企,助力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大局。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与党组会商、监督查摆问题整改,督促市检察院坚持为大局服务,倾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牢牢把握“检察”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聚焦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畅通涉企诉求表达渠道,推深做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高质效办好涉企案件,依法护航安庆经济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通过参加党组会、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等方式,督促市检察院做实护企举措。在前期制定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基础上,细化出台《安庆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加强法治宣传,强化法律监督,创新办案方式,严厉打击犯罪等方面12项措施,积极营造诚信有序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大力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参与定期调度、开展日常督查,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具体到事,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密防控检察官在办理涉企案件、涉案企业合规、进企业百日体悟实践等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确保检察人员规范、公正履职,杜绝不正当利益往来等违纪违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