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后,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主动履行监督责任,积极督促4家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用好问责武器,共谈话提醒10人,批评教育4人,调离岗位1人;诫勉5人、党内警告1人。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巡察意见反馈后,纪检监察组积极与4家被巡察单位对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剖析深层次原因,督促研究制定督促整改工作方案。对照“主体责任”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和安排部署。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督促指导。纪检监察组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实行贴身监督、同步跟进,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逐条对帐销号。对照整改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压实监督责任,强化问责追责。纪检监察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开展作风建设重点督查,主动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检监察组还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要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化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巡察整改“走过场”、“反弹回潮”等问题,努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