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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12-13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进一步提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办理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市直纪检监察工委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把准评查工作定位。对案件办理全过程、全方位情况开展检查评定,既评查实体,也评查程序;既评查案件审理工作质量,也评查案件审查调查工作质量;通过评查,检视有关纪检监察结构领导班子和办案人员对案件质量的重视程度。

坚守执行评查标准。为保证评查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评查工作深入贯彻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管理规范、执行到位”32字案件质量评查基本标准。

建立规范评查程序。为减少评查自由裁量空间,保证评查结果客观公正,评查工作成立4个评查组,案件做到一案一表,详细记录评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和评分意见。采取100分制,通过审阅案卷对案件中的每项评查内容进行审核并量化扣分,同时适当设置加分项,再经集体讨论,根据评分结果确定评查等次。

严格遵守评查纪律。明确要求参与评查工作的人员,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不得借评查之机打探案情,泄露或扩散其他尚未公开的内容,不得以案件质量评查为由干预案件执行;对本人参与办理案件以及其他与本人或者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案件要主动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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