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驻在单位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6月27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联合驻在单位督察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六项规定”“主动查”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紧盯关键节点,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全省、全市违反“六项规定”查处情况和季节性特点,分析研判关键时间节点。一是紧盯“工作日”。进一步强化“工作日”监督检查,强化“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二是紧盯“节假日”。要把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春节等节假日,亲朋好友聚会较为集中的时间段,作为工作重点,强化对值班值守民警辅警的监督检查。三是紧盯“关键点”。围绕敏感节点高等级勤务,紧盯学习培训、公务出差等违规宴请饮酒作为高发点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紧盯重点群体,加强队伍监管。围绕“人”这个关键,强化全覆盖式、分级分类管理。一是聚焦“重点年龄段”。加强队伍管理意识,坚持民警辅警同时抓、抓同时,特别是30—40岁“重点年龄段”群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教育管理。二是聚焦“关键少数”。要强化对领导干部、带“长”民警等“关键少数”的督察检查,发挥示范引领,传导工作压力。三是聚焦“高危风险点”。全面掌握本地风俗习惯、民警辅警生活习惯,建立健全民警辅警风险隐患管理机制,加大日常宣传教育,加密监督检查频次,以高压严管态势,让全体民警辅警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
健全监督体系,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多级监督体系,形成监督执纪合力。一是强化自检自查。基层所队要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强化民警辅警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常态化自查。县(市)局、分局及警种部门,要把“六项规定”贯彻落实与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共同部署实施,定期开展全覆盖式监督检查。二是联合暗访抽查。驻局纪检组联合“从严办”、督察支队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同时,结合交警酒驾查缉,开展联合执勤执法,加大对全体民警辅警酒驾违法犯罪的震慑、打击。三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持“一案三查”,既查组织者、参与者的责任,又查背后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关系、利益交换和公款吃喝问题,还要严查相关单位领导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切实形成严格执纪问责的震慑,倒逼纪律规定落实,推动全市公安队伍持续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