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单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注重思想教育,强化监督检查,着力建章立制,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警示教育”倡导廉政新风。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逢会必讲、逢会必提,在全系统各类会议中主动加入廉政法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让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23年,开展廉政教育专题学习5次,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学习。邀请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汪云波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确保卫健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心中有戒、行有所止。
“专项监督”消除廉政风险。按照《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要求,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从业行动、打击欺诈骗保等专项行动,对市县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开展全覆盖巡查督查。对系统内二级预算单位按年度开展财务监督检查、交叉互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政府采购督查。
“建章立制”筑牢廉政防线。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系统财物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医疗队伍、药品器械采购监督管理制度,从制度上防止权钱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始终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听取党内外意见,对大额资金拨付使用等重要经济事项都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预算单位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持续加强系统内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