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改进方式方法,优化考核指标,用好考核结果,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事前优化考核办法。坚持客观公正、分类实施、考用结合原则,科学制定《年度考核暨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实施方案》《派驻机构履职考核工作方案》,创新以支部、协作区为单元,严格落实总结述职、民主测评、自查自评、量化评分等程序,确保年度考核精准规范。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有关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重点任务,修订完善派驻机构8类36项考核指标,做到定量与定性、过程与结果并重。
事中抓实平时考核。认真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制定实施科级以下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坚持自我评价与领导评鉴、民主测评与了解核实相结合,从政治素质、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四个方面量化共性指标12项、个性指标7项,按季度评鉴,共开展4轮考核581人次,突出政治表现,注重工作实绩,考量担当作为,注重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监督执纪执法,以及监督保障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双招双引等一线工作中的现实表现,确保考核结果与干部一贯表现相统一。
事后用好考核结果。坚持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激励挂钩,平时考核均为“好”等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优先作为评先评优对象。今年,市本级共35名同志考评为优秀等次,其中13名同志被评为业绩突出先进个人。近期,市纪委监委结合党建活动,对9个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31名业绩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公开表扬。同时,坚持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在职务调整、职级晋升中优先考虑,9名业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得到提拔任用、晋升职级,营造了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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