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近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的通知》,持续规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
加强学习教育提醒。督促驻在单位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从严加强对全系统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教育监督管理,会同驻在单位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安徽省生态环境系统处级以上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规定》等有关规定,重申相关纪律,自觉引导营造从简从俭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新风气。
规范执行报告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的通知》,就报备内容、报备时间和报备方式做出具体要求,要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执行“双报告”制度,规范填写《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备。要求各级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起廉洁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签署意见时应同时进行廉洁提醒。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承诺如实报告,遵守相关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强化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基层纪检监察联系点”三级联动监督机制,通过座谈调研、谈心谈话等形式,对系统内党员干部报备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跟踪,并公布举报箱、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疏于教育监管,不如实、不按时报备或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皖公网安备 340811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