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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加强政采信息发布监管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8-29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切实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监管“走实、走细、走深”,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能,督促市财政局联合市公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以政采信息发布的“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的“软实力”。

压实监管主体责任。督促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对各级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检查、监督和管理。要求各级财政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项目交易过程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结果等监管信息的全面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

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督促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压实各级政府预算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按照采购信息“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要求,包括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意向、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和采购合同等信息。对采购信息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内容、不符合规范格式要求,公告内容不完整、不规范以及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及时督促改正。

提升监督考核质效。督促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建立季度检查通报机制,定期对本地各类采购信息公告进行全面检查,对于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对于性质严重的进行通报。同时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发布的考评管理,要求各级交易中心将采购信息公告检查情况作为对各类采购代理机构评价的重要依据,市财政局和公管局将通过官网公示季度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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