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市水政监察支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组在听取了水政执法机构对执法案件及近期重点工作情况的汇报后,查阅了部分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发现个别案件存在程序不够规范、审查不够细致等问题。
督查组指出,行政执法工作具有专业性强、程序要求严、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作为水政专业执法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能力素质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是业务学习要精而再精。认真梳理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规章等,加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长江保护法及非法采砂案件相关规章条例的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素养。二是程序管控要严而再严。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办案思维,确保执法工作的法律属性、程序属性,完善程序,防范风险,不断提升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权威性。三是责任落实要实而再实。完善执法责任体系,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做到责任落实有法可依、责任衔接有章可循、责任倒查有据可查,构建完整责任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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