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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2-01-13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打好重污染天气防治攻坚战,近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怀宁县、经开区等区域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进行现场检查。督查中发现,部分施工企业存在现场无隔离、出入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督查组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至属地单位,要求迅速落实责任,加强整改,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有效部署。自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开展以来,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部门相关业务科室采取日常监督、明察暗访、实地督查等方式,重点督查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关注的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压实责任。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的道路、施工工地、涉气单位、企业堆(料)场、裸露土地以及禁燃区内非道路移动污染源等大气污染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做好辖区内污染防治工作。

全面整改。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对发现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加强监督管理,持续巩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成效,推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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