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年度民生工程建设质效,保障中央和省市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近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民生办组成联合督查考核组,采取调阅资料台账、抽样验证、现场验收和现场反馈等方式,对随机抽取的全市11个县(市、区)51项民生工程项目进行了督查考核。
围绕年度项目规划,督查资金监管是否安全规范。结合民生工程资金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重点督查民生工程资金分配是否科学规范、管理是否严谨细致、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监管是否安全稳妥、资金使用是否真实有效、政策目标是否实现。评估各级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和绩效性。
围绕立项审批工程,督查建设绩效是否达成预期。紧扣建设项目的投资、工期、质量和效益四个环节,围绕民生工程主管部门招标投标、造价控制、建设管理、监理履责、建设进度、施工质量等方面,重点督查民生工程项目布局是否更加科学、规划是否更加合理、效果是否更加明显、群众是否更加满意。评估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围绕主体责任区分,督查部门建管是否有序衔接。按照职责明晰、权责匹配、全程监督、失责追究的原则,围绕各部门在每项民生工程建设事前、事中和事后各阶段工作衔接的职能,重点督查各部门在民生工程立项审批、工程建设质量、建后管养三个阶段监管部门第一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评估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同时现场反馈督查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问题,要求相关县(市、区)派驻财政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形成市县两级派驻财政系统的监督合力,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职,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