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市公安局全面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监督,着力推动公安部门压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提高思想认识。督促各县(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理念,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亲自部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亲自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所确定的各项措施,亲自研究交通安全管理中遇到的难题,慎终如始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督促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立足主责主业,以智能化、信息化为方向,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群防力量,形成强大的社会综合治理防线,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坚决从严执纪问责。将公安机关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开展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应急联动处置、重点路段巡控等作为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对每一起亡人道路交通事故都严格落实“一案两查”,既要查清事故责任,也要严查三方责任,以严厉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着力推动驻在部门压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