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把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作为重要履职内容,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
注重全面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根据驻在单位职能特点,重点监督驻在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干部任免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体责任,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注重全程监督。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实现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全覆盖。要求驻在单位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前主动与驻局纪检监察组联系,做好相关沟通,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后,上报有关研究决策内容。驻局纪检监察组根据情况,通过参加驻在单位党组会、“三重一大”专题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做到全过程监督。
注重日常监督。定期分析研判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走访、座谈了解等方式,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是否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检查,近期对督查发现的一例违反“三重一大”事项规定的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不断促进驻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和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