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监督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日前,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会同市法院修订了《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并对近期“一案双查”工作进行了具体研究部署。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一案双查”责任分工,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负责检查执行案件办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不规范执行行为,是否存在管理漏洞、贯彻执行上级部署意见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形;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检查执行干警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办案纪律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等问题。《实施办法》同时对线索来源、台账登记、具体程序、跟踪督办以及“一案双查”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
驻院纪检监察组与市中级法院紧密协作,联合成立了“一案双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实施“一案双查”以来,共对7件执行案件启动了“一案双查”。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上下联动、快查快办,就相关执行案件中存在执行行为不规范、案件办理程序违法、办案纪律作风等问题,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给予3人提醒谈话,2人警示谈话,1人诫勉,1人党内警告处理。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将协同市法院,就“一案双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依规依纪开展约谈,向相关法院发出工作建议等,进一步强化执行程序意识、纪规“红线”意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做实做细“一案双查”后半篇文章。(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