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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严字当头 确保“三个规定”执行到位

发布时间:2021-07-12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贯彻落实,驻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细抓实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严格执行好“三个规定”要求。

确保学习到位切实将“三个规定”纳入全市公安机关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同时扩大学习面,确保覆盖到每一名公安民警。督促广大领导干部及民警做到“三个规定”入脑入心,筑牢防止干预司法的思想防线。

确保宣讲到位。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列举案例详细阐述“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行为准则、处罚措施,帮助干警深刻领会“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在思想上筑牢“防火墙”、在行动上划出“高压线”;督促局党委班子赴各部门开展落实“三个规定”宣讲,发动大家当好“三个规定”的宣传员,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

确保贯彻到位。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公安机关切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按照《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组织问题查纠。同时健全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协作配合机制,纪检监察部门与政工部门、法制部门、督察部门按照“三个规定”具体要求,抓好查处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切实保证“三个规定”落实到实处。(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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