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你单位干部受到组织约谈函询或被问责情况(附后)提供给您。请您督促受到组织约谈函询或被问责的同志在组织生活会上把组织约谈函询或被问责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近期,经开区纪监工委向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发出提醒函。
谈话函询既是处置问题线索的重要方式,也是落实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2020年以来,经开区纪监工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持续着力提高谈话函询质效。
注重谈话函询细节。围绕问题线索设计谈话函询提纲,使谈话函询对象既要说明事情经过及其在事件中发挥的作用,又要反思自己存在的问题、应承担的责任。同时注重做好前期思想教育工作,避免抵触性谈话,争取让其敞开心扉谈,真心实意改,确保处置问题线索精准得当。
建立“谈话函询+核查”机制。加大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力度,在谈话函询的同时,对涉及的具体问题开展同步核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甄别谈话函询情况,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梳理被谈话函询及被问责的党员干部情况,发送被谈话函询人、被问责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提醒、督促相关人员把问题讲清楚、说透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我们要加大对被谈话函询或被问责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的抽查力度,对敷衍塞责、边谈(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确保谈话函询既有温度也有力度。”纪监工委主要负责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