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截至11月底,已整改问题金额29.94亿元,促进相关部门制订或完善规则制度17项。
建立“一套台账”。协同驻在单位建立审计整改工作台账,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列出“问题清单”,要求被审计单位对照“问题清单”,编制“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市审计局实行“对账销号”,对积极整改到位、真正解决问题的,予以销号;对整改不彻底等不具备销号条件的,要求被审计单位说明理由,制定进一步推进整改的具体措施,列出时间表,限期完成整改。
落实“两个责任”。联合驻在单位压实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其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落实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及时部署、统筹协调整改工作。要求市审计局严格落实跟踪检查责任,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再核实,进一步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完善审计整改“三个机制”。积极参与驻在单位制定完善机制,推动审计整改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完善审计整改报告机制。每年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整改情况。并根据领导机关的意见,对相关整改情况进行通报或公开。10月30日,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情况突出的部门,作为干部在担当作为上不想干、不真干、不敢干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二是完善审计整改督查考核机制。将审计整改纳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扣分。三是完善审计整改协作机制。出台《安庆市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巡察与审计协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机构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对审计机关依法提请有关部门协助执行审计整改的事项,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与管理权限,及时办理,按时反馈。(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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