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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8-09-26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者:宣传部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1.安庆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副主任(副县级)谭严生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09年至2016年,谭严生在担任宜秀区罗岭镇党委书记、安庆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外,谭严生还存在违规出租罗岭镇塑料一厂等问题。2018年4月,谭严生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科员处分。

2.迎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钮震球违规收送购物卡、礼金等问题。2007年至2012年春节前,钮震球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现金5500元、购物卡4.45万元;2007年至2013年春节前,违规送给区相关部门领导5.83万元购物卡。此外,钮震球还存在套取小区改造资金问题。2018年5月,钮震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降为副主任科员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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