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市住建委机关纪委组织党员干部30余人到迎江区法院旁听潘某挪用公款一案公开庭审,“零距离”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被告人潘某在担任安庆市东区房地产管理所房管员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擅自将其个人银行账户中的单位公房租金用于购买多种理财产品,并将收益归其个人所有。今年3月28日被迎江区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5月7日经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迎江区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潘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以挪用公款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市住建委参加旁听的人员纷纷表示,以旁听法院庭审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有力提升了自身的拒腐防变意识能力,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廉洁从政观念,以案为鉴,算好个人的感情账、经济账和人生账,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切实严格要求自己,自觉主动提高反腐拒变的“免疫力”。(驻市住建委纪检监察组)